第一条 为了加强宿舍规范化管理,学部依据文华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根据学部学生的实际住寝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入住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间住宿,并登记入册,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第三条 寝室内地面、门窗、墙壁、卫生间要经常擦试、打扫,保持干净,严禁从窗口向外倒水和丢弃任何物品。
第四条 不准随意将垃圾扫在走廊,必须将垃圾丢入楼栋前的垃圾箱内,保证公寓卫生整洁。
第五条 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或将宠物带进公寓。
第六条 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具体时间:早上6:00开门,晚上23:00关门。周末(星期五、星期六)及法定假日晚上24:00关门。关门后禁止学生外出。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学生,由本学部辅导员批准。
第七条 不准在走廊上打球,踢球。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禁止暄哗、打牌及其它影响别人休息的一切活动。
第八条 注意防火,爱护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严禁楼内焚烧杂物、纸张。严禁使用煤气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炉具。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第九条 安全用电,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电炉、热的快等高功率大于300瓦的电器。
第十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包括家长及不属本房间的本校学生)。
第十一条 严禁学生在楼内进行经营销售活动。
第十二条 自行车、摩托车不准进入宿舍楼内,应存放到楼栋前指定地点。
第十三条 公寓楼顶通道门每天早上7:00开门,晚上19:00锁门,请学生按时收拾自己在楼顶晾晒的衣物。
第十四条 坚决杜绝学生晚归及夜不归宿现象,一经发现学部将严肃处理。晚归学生必须凭本人学生证到宿管员处登记。
第十五条 拒绝游戏过度,学生在寝室上网玩游戏时间要有节制,不得影响到学习、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 学生要积极开展“寝室小讲堂”活动,合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寝室氛围。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城市建设工程学部分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