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先进集体、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根据《文华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与表彰暂行办法》制定学部评选细则。

第一条 成立城建学部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组长:郭卓文

 员:全体辅导员

第二条 职责:负责审查城建学部各专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结果;评选推荐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人选;接受学生投诉,审查核实评定情况。

第三条 对象为我学部大二至大四年级本科大二至大三年级专科

第四条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和人民,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明礼诚信,为人正派,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当学年度所学的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课程全部及格且当年无补考科目

4、当学年度未受到学院党、团或行政纪律处分;

5、当学年度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义务劳动、公益服务等志愿服务工作不少于规定时长。大一、大二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40个小时;大三学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个小时。

6、当学年度参加图书馆打卡不少于规定时长。大一、大二学年度图书馆打卡时长达20个小时;大三学年度图书馆打卡时长达10个小时。

7、学年度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学科知识竞赛(包括省级以上英语竞赛)。

第五条 三好学生标兵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优秀并获得一等奖学金。

3、本科三年级上的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学校合格要求。

第六条 三好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当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良好以上。

2、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3、本科三年级上的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学校合格要求。

第七条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当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良好以上。

2、本科年级及以上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合格要求

3、为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组织学院、学部、专业班级开展各项活动,为促进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得到公认。

4、疫情期间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第八条 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错误事件发生;

2、积极开展班级党建工作,党员先进性表现突出,全班75%以上的同学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班级积极开展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当学年度不少于10次;

3、团支部、班委会的干部团结协作,严以律己,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班集体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集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或成绩当学年度班团会以及团日活动不少于30次

4、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当学年度无人受到党、团或行政处分;

5、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系融洽;诚实守信,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6、全班同学学习状况良好,学习目的明确,具有奋发向上的良好学习风气,每学期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7、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90%以上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8、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通过率二年级末全班达到50%以上,三年级末达到60%以上(艺术类专业不做要求)。

第七条 评选程序学部学生办公室按照文华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XX—20XX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制定《城建学部20XX-20XX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向全学部学生通知,并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咨询电话、邮箱。

各专业辅导员认真组织所带专业学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做好专业学生申报的组织、指导工作未缴清学费又没有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经调查核实属于恶意欠费的学生不参加此次评优评奖。请各位老师以财务处出具的欠费学生明细表为准,仔细核查。

1、参评班级和学生向辅导员递交书面申请

2、各专业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审小组,提交申请参加评优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初评

3、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考评小组,根据《城建学部20XX-20XX学年度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4、考评小组讨论确定推优名单,报学部党总支审核。

5、党总支审核公示上报优秀个人和集体推荐名单至学生工作处(部)。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本办法由学部学生奖励评审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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