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促进城建学部良好学风和考风的形成,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部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业警示制度
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统计分析结果,在每学期初补考结束后,根据文华学院大学生培养计划应获的学分占比情况进行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学年经补考后未取得该学年专业教育教学计划的总学分的3/4者给予学业警示,未取得2/3者给予留级处理,未取得1/2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给予延长学习年限处理(要求学生家长签字)。
第二学年经补考后未取得专业教育教学计划第二学年末累计学分的4/5者给予学业警示,未取得3/4者给予留级处理,未取得2/3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给予延长学习年限处理(不包括已经延长过学习年限的学生)
第三学年经补考后未取得专业教育教学计划第三学年末累计学分的5/6者给予学业警示,未取得4/5者给予留级处理,未取得3/4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给予延长学习年限处理(不包括已经延长过学习年限的学生)。
第二条 学业警示卡制度
根据学业警示制度,每学期初补考重修成绩正式录入教务系统后,由教务提供(必修课程含网络必修课程)考试成绩数据,根据城建学部培养计划各专业总学分与学生不合格课程学分比例,对应学制、年级,发放相应的学业警示卡,分别为:蓝色学业警示卡、黄色学业警示卡、橙色学业警示卡三类。学业警示卡对应各学年,学分比例与发放次数为:
大一学年(发放一次):学业警示卡发放时间为大一学年第二学期补考重修成绩正式录入后。适用本科4年制、专科3年制、专升本2年制大一年级。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3/4以上,给予蓝色警示卡。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2/3以上,给予黄色警示卡。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1/2以上,给予橙色警示卡。
大二学年(发放两次):学业警示卡发放时间为大二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补考重修成绩正式录入后。适用本科4年制、专科3年制、专升本2年制大二年级。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4/5以上,给予蓝色警示卡。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3/4以上,给予黄色警示卡。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2/3以上,给予橙色警示卡。
大三学年(发放两次):学业警示卡发放时间为大三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补考重修成绩正式录入后。适用本科4年制、专科3年制大三年级。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5/6以上,给予蓝色警示卡。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4/5以上,给予黄色警示卡。
不及格学分占大学对应学制总学分3/4以上,给予橙色警示卡。
大四学年(发放一次):参照大三学年。针对本科4年制大四年级。
在学业警示卡制度执行过程中,辅导员需开展并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和思想政治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2、联系学生家长(即监护人)沟通学生学业情况的内容记录;3、学生手写学习计划记录;4、学业警示卡两联需学生手写确认,发放并保存存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