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讯】通讯员:刘丹
根据上级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城建学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4年10月18日中午12:30在城市建设工程学部301会议室召开会议,组织了2024年第三次集体学习。会议首先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然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更加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显著政治优势,不断巩固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最后,对照“党建引领”自纠自查的几项要求,汇报了从自查自纠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城建学部党总支书记张芳主持会议,城建学部党总支副书记郭卓文、城建学部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城建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
党总支书记张芳讲到,《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城建学部党总支应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
党总支副书记郭卓文谈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告诉我们要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把人民政协的显著政治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会议最后,城建学部党总支对照“党建引领”自纠自查的几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提出目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党组织设置基本合理,但部分党支部活动不够规范,议题设置不科学,讨论不深入。第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基本到位,但部分党员对党的理论和政策了解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第三,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密。第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基本落实,但部分党员对廉政建设有关法规的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存在误区和松懈情绪。
本次集体学习让大家受益匪浅,同志们一致表示未来要要加强党支部督促指导,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支部党员党性教育,加强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的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审稿人: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