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三全育人”机制,深化个性化教育,落实文华学院“三早四律”管理制度。特制定《城建学部早自习管理制度》,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条 早自习时间为7:40~8:10,学生需在7:40之前到达早自习教室,按时参加早自习,不可无故迟到旷课,请假需向辅导员提前报备。

第二条 辅导员7:40之前需在教学楼一区集合签到,检查早自习到课情况和学习情况;并填写好在线查课表格。7:40~7:45之间抵达教室的学生视为迟到,7:45之后记为早自习旷课。

第三条 早自习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学习委员需在点完名后将班级“应到”“实到”“请假”的具体情况写在黑板上。

第四条 早自习查课由各专业辅导员入班查实,辅导员检查完后将早自习情况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五条 早自习期间,班委组织监督好班级的早读,可以采用特色早自习的方式提高班级的学习氛围,不得出现低头玩手机、睡觉、吃早餐等一切与学习无关的现象。

第六条 城建学部自律委员会,根据辅导员反馈数据,及时做好记录并通报,做到早自习情况每日一报、每周一汇总、每月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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