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帮扶和促进贫困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2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1400元/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个人申请表需要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余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即可)
1. 《武汉市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属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毕业生,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在校期间任何一年申请过均可;
3.脱贫人口家庭,提供《扶贫手册》“首页”、“家庭成员页”等整本复印件;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类、贫困残疾人家庭类毕业生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县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低保证明;低保证年审或低保金领取记录、银行打印的低保流水;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村(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
5.残疾人类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6.孤儿类毕业生,提供《儿童福利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7.烈属家庭类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直系亲属烈士证书复印件及烈士亲属关系等资料。
8.学生需提供本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的银行卡(账)号(需银行网点开通实体卡)。
(二)申请材料说明
1、低保证复印件需复印低保证盖 章页、低保户主和家庭成员页、低保证年审记录或领取低保金记录页。若无年审记录或领取低保金记录页,需提供标明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流水(近半年的低保流水)。
2、残疾指学生本人残疾,需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证件上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的印鉴(盖章)需复印清晰)。
3、《儿童福利证>为学生本人证件,需提供福利证复印件(证件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印鉴(盖章)需复印清晰)。
4、烈属需提供毕业生与烈士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系烈士的子女或者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就符合申请条件,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5、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一份在校期间借款合同复印件,有助学贷款字样的学费票据。
6、扶贫手册需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在贫困人员栏中。
7、学生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8、升学(含专升本)、休学复学前曾经申请获得过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申请材料要求情况真实,复印件公章字迹清晰。
四、申领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需本人认真填写《武汉市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本人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将填好的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交辅导员审核。
2、各学部审核申请材料并在2021年6月26日之前交往我处,学部审核后将低保证等证书原件退还学生,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按材料要求顺序排序,申请材料名单与电子表格名单顺序一致,学部在求职补贴申请表上盖章。
(个人申请表均需要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
3、招就处复核申请材料,将报送通过初审的毕业生名单文华学院就业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招就处通过“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集中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送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求职补贴款支付到毕业生在中国建设银行卡开立的个人帐户。
五、要求
1、各学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通过校园网、就业工作联络群等方式宣传有关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对象无遗漏,应报尽报。
2、各学部要认真严格审核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原件,适当提前进行有关工作,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学生,让学生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
文华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6月13日